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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很嚴還是住海邊?當心你的網站侵犯ADA美國身障保障法

莫名其妙賠大錢第四發,你知道沒注意到的族群可能告到你脫褲嗎?

作者: Vincent Ke 更新日期:

 

 

在2016年底至2017年初,美國出現了幾樁驚心動魄的告訴,有人向幾個著名的酒店、銀行、餐廳網站,甚至是電子商務APP等,提出了大量但內容一致的告訴,即聲稱他們的網站和APP對盲人、色盲以及弱視族群有大量的不便利性,導致上述族群無法順利使用他們的服務。

 

 

 

 

2017年3月20號,Robles就控告了達美樂pizza違反ADA法案,讓身障人士難以操作該公司的網站,儘管達美樂在收到告訴後,立刻在網站上公告「若有身障人士難以在網站上取得想要的服務,請撥打特別熱線,將有專人特別為您服務」,來逃過了一劫,但其他人可就沒這麼幸運了。

 

 

2017年6月13日,Juan Carlos Gil向Winn-Dixie Stores,Inc的訴訟案中,確定了該網站確實違反了美國身障保障法案。

 


如同上述,本次告訴中的內容也非指實體商店造成了不便服務,而是把矛頭指向了該公司的網路服務面上,而這樣訴訟案也道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,也就是在未來,網站設計上必須要遵循著美國ADA法案,不然可是會吃了一大悶虧以及鉅額罰款。

 

 

 

 

究竟ADA是什麼呢?而ADA法案跟我們的網站設計又有什麼瓜葛?

 

 

美國ADA法案全名為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of 1990,意即美國身心障案法案,其中內容明確地規定並保障身心障礙者,所應享有的權利,主要的生活行為與實質限制,來確保身障者的福利不應受到限制。在美國,如果實體店面並未具備殘障停車位,可能會因為有歧視的疑雲,而要吃上罰款或官司,而現在這樣的法規,已經不僅適用在實體店面中了。

 

 

 

 

舉例來說,如果具備色盲的使用者,可能會無法容易辨識你的網站內容;或是你網站上的影片並未附上字幕,不僅讓聽障朋友無法了解你的網站外,更有造成歧視的疑雲。甚至是你的網站,不利於不擅於使用滑鼠操作,或無法用鍵盤作出有效的瀏覽動作,都有可能因此吃上官司。

 

 

也許你覺得這是一個住海邊的訟棍案例,但你知道嗎,美國約莫有20%的人口,可都具有符合ADA法案的保障範圍內呢。

 

 

 

 

同樣的狀況也曾經發生在Netflix身上,因為其提供的影片中並未附上字幕,讓聽障朋友無法享受其服務而遭受鉅額罰款。

 

 

而在Gil向Winn-Dixie的訴訟案例之中,Gil明確的指出,該網站上的店家分店定位功能,優惠卷等,都讓他非常感興趣,但他本身是一位視障者,僅能依靠讀屏軟體來瀏覽網站,而Winn-Dixie網站上有多達90%的功能都無法讓Gil使用,因此心生不滿並怒提告。最後Gil勝訴後,裁判了巨額罰款外,還必須讓他旗下的所有員工都需要針對ADA法案重新訓練。

 

 

 

 

而我國僅管已經有政府頒布的無障礙網站設計規範,但美國的朋友可就沒這麼幸運,因為ADA法案迄今,仍未頒布正式的網站設計標準,而這些訴訟案件的成立與否,往往也都是在這些模糊不清的界線中打轉。

 

 

那對網站設計師來說,究竟有沒有什麼條款可依循,來讓我們設計出來的成品可以迎合所有使用者的使用需求呢?

 

 

全球資訊網協會(W3C)透過網頁親和力組織(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)所提出的方案,並針對網頁內容親和力所,發布了網頁內容可及性規範,簡稱 WCAG(目前已經是WCAG 2.0版本),裡面有詳細的記載了網站上須遵循的無障礙設計準則,包含顏色對比、利用麵包屑功能強化網站導航、語音搜索、利用影音媒體代替文字顯示、可調整式文字大小等,這些內容都已經明確的規範在內。大家如果有興趣不妨參閱官網

 

 

 

 

所以Winn-Dixie除了上述的裁罰之外,法院也明確禁止他營業三年,並要求在停業期間將網站改善到符合WCAG 2.0的標準。儘管這又是一項巨大的成本開銷,但我想至少可以免於下一次再遭受的這樣可怕又鉅額的裁罰了。因此,廣大的網站設計師們,請記得在做網站上的UI/UX設計時,可千萬別忘記了無障礙網站規範、及網頁親和力等設計要素,才不會因小失大而終身懊悔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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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ncent K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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